发展优质旅游更好满足群众需求苏州市旅游局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优质服务游客苏州6家单位获江苏省工业旅游区称号苏州3家单位获江苏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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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1-18

苏州市旅游局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优质服务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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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在苏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市旅游局紧紧围绕法治苏州建设目标任务,以法治惠民为核心,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以融合创新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七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市场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以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 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立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落实工作步骤和任务,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工作由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负责抓落实,有效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局党组专题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苏州市旅游局依法行政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建立法律顾问、执法监督检查等8个内部依法行政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成立《苏州市旅游条例》(修改)立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自《苏州市旅游条例》被市人大确立为年度立法修改调研项目以来,局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组成专门工作小组,邀请专家学者多次组织调研座谈、专题汇报、重点研讨,五易其稿及时向人大和法制部门报送。确定促进发展、问题导向、综合立法和苏州特色的总原则,力争通过《条例》修改,使旅游法治规范的重心从管理走向公共事务和全面促进;将全域旅游作为市旅游发展的重点,理顺旅游服务管理体制。其中,将着重强化公共服务、旅游“总入口”、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及民宿、网络旅游、旅游购物等内容,推动各类新业态、新亮点、新举措更加健康、规范发展。
    以全方位宣传为抓手 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开展“5.19中国旅游日”、“6月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各种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印制分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市民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借助《苏州市旅游条例(修改)》立法契机,大力宣传《旅游法》、《江苏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强势推进旅游普法工作,提高市民、游客维权意识。制作普法手册、宣传海报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充分利用各涉旅企业电子显示屏,轮流滚动播放旅游法律法规、法制小常识,让市民、游客在耳濡目染中提高法治意识。制作“旅与法”微视频,积极参加市法宣办组织的微视频大赛,并下发各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涉旅企业,组织旅游从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上传门户网站,供广大市民、游客自行学习,从而形成了全覆盖、大纵深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以学习教育培训为载体 提高能力水平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六个一”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领导以身作则,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刻认识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意义。
    组织参与依法行政培训。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法制干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局法制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根据局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安排,开展集中培训,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以此提升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能力。同时,结合平时工作,通过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
    以优化市场环境为重点 提升游客满意度
“全域监管平台”实现旅游质监齐抓共管。为努力提升旅游市场秩序精细化和长效化管理水平,苏州在市旅委框架下成立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考评办公室,明确各相关部门旅游市场秩序监管责任清单,并研发“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平台”,通过该平台可向市相关部门交办涉旅职权范围内的执法检查任务或待办案件、投诉事项等。对平台交办事项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机关效能考核得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旅游市场秩序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有效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行为,初步实现旅游质监齐抓共管。“旅游警察大队”力治非法拉客扰客顽疾。为推进公安旅游执法专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执法优势打击旅游市场非法拉客扰客等行为,苏州在市级层面成立旅游警察大队,还将在重点旅游县级市和区成立旅游警察中队,逐步实现市、区两级旅游警察全覆盖。旅游警察主要负责打击各类扰乱旅游市场治安秩序、损害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旅游警察成立以来,对重点景区周边的“黄牛”、“黑导”等采取“告知、警告、拘留”渐进累计式执法,已告知1000余人、警告150多人、行政拘留20多人,景区周边非法拉客扰客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旅游巡回法庭”推进司法服务旅游消费。为依法稳妥处理旅游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旅游消费和谐,逐步建立健全旅游纠纷多元化的调处机制,苏州在省内率先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推进司法服务旅游消费、联动维护旅游者权益。在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建立旅游纠纷联动调处工作室,成立苏州市姑苏区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由区法院、旅游质监所分别指派法官、质监所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专门调处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可以更好地平行维护和保障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是宣传和实践依法治旅和依法兴旅的新载体。“无理由退货中心”保障旅游购物无烦忧。针对苏州若干家以团队游客为主要消费对象的旅游购物场所和工业旅游示范点,鼓励其向消费者做出“30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并通过移动通信运营商将其承诺发送给进店消费的团队游客,同时提醒游客索要购物发票。为充分保证各旅游购物场所能向游客兑现上述退货承诺,还将计划在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设立“30日无理由退货中心”,将重点旅游购物场所纳入中心直接监管范围,督促各旅游购物场所全面提供30日无理由退货服务,真正实现让游客放心购无忧退,进而持续优化苏州旅游口碑。
    实现全民守法,首先要全民懂法,懂法就需普法。市旅游局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以扎实的宣传工作法治思维和观念进入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脑中心中,形成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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