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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期:第2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1-18

好消息!苏州老年居民养老待遇再次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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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日起,苏州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提高啦,现在就为大家解读一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2017年标准上各提高30元。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从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49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从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50元。在居民基础养老金普遍调整基础上,对7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倾斜。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0元、20元、30元。
    2018年政策调整后,受益人群约24000多人。参保范围对象、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全都维持不变!
    1、参保范围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障待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2、个人缴费标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按年缴费,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3、政府补贴标准: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的补贴标准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420元。
(佳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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