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鬼”迷了老人心窍?法院揭“收藏品”销售套路消费者应该理性投诉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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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3-01

什么“鬼”迷了老人心窍?法院揭“收藏品”销售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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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中老年人,从地铁走出来,眼下最可能会遇到的情形之一,就是收到一张礼品兑换券。如果此时他(她)心头一动,捏着纸条跟着所谓导购走进一家带有“茗”、“轩”、“阁”、“院”字样的“收藏品公司”,随后便会迅速卷入一场热闹却充满危险的财富游戏。
    前不久,年逾六旬的苏州市民张先生陷入了这样一个收藏品交易迷局,花费20多万元购买藏品,结果钱货两空。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梳理发现,这类交易往往存在三大“套路”。
【套路一】交易对象:收藏品诈骗以有钱有兴趣的老年人为首选
“我就是之前填了一张礼品兑换券,然后他们打电话说要发纪念品给老年人。”65岁的张老先生对艺术品一向很感兴趣,一听说是××阁艺术品有限公司在搞活动,便叫上了几个老伙伴一同前往。一到目的地,他们很快被十来位“导购”围拢。“导购”纷纷游说称,某国宝级歌手是公司的合伙人,信誉肯定靠得住,之后开始推荐高额回报的收藏品,“利润可以达到十几倍,几十倍!”
    据张老先生庭审时陈述:“去了两次,我们这些老年人就分批次把钱打了过去。可是他们一直说货物还没到,在仓库里。后来又说放家里不安全,公司可以帮我们保管。”直到2016年12月,张老先生的家人身患重病急需资金用于治疗,于是他向××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该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仅返还5万元货款之后就杳无音信了。无奈之下,张老先生诉至法院。
    虎丘区法院在审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公司与张老先生的交易存在诸多问题,希望引起社会各界注意。
    首先是交易对象。虎丘区法院民二庭庭长王耀华指出,该类交易的对象主要集中在老年人群体,并且是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老年人。老年人对收藏有着相对较高的兴趣,并且在很多存款意识浓厚的老年人看来,收藏品能够升值,也是一种不错的投资方式。加之老年人较少利用网络媒体,对收藏品研究深入的行家毕竟还是少数,收藏品诈骗便将老年人视为首选。
    【套路二】交易形式:承诺高价回购后跑路,现金交易风险大
    这类营销模式接近的所谓收藏品公司,规模大多二三十人。但他们会临时雇佣很多由青年男女组成的“导购”队伍。每领来一位顾客便会有提成;如果谈成业务还可按比例进行二次提成。这些型男秀女口若悬河,满口财富故事。“就交易形式而言,这类交易其过程存在大量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将收藏品的价值和升值空间无限放大,吸引更多人来投资,很多外行人轻信宣传内容,便掉入了陷阱。”王耀华庭长指出,等到买方付款后,卖方就以暂时缺货为由,一直拖延交货时间,等到没有回信买方才发现自己上当。
    另外,交易中买方采用刷卡的方式付款,较少注意交易相对方的主体是否与合同一致;除此之外,还存在大量现金交易的方式付款,交易风险更大。本案中,张老先生仅他一人就被“忽悠”了23万余元。据他陈述:“他们的收藏顾问不断给我介绍各种收藏品,说这个多值钱,升值多快,而且他们还会负责回购。在交易时,很大一部分是现金交易,还有一部分是POS机刷的。”当法官问他“是否清楚对方账户信息”时,张老先生说:“不清楚,他们对此比较保密,只是拿POS机说是公司账户,我们对这个很陌生。”
【套路三】交易主体:子公司以不同主体活动,公安难立案
    其实在刚意识到被骗时,张老先生就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但提交证据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通过××阁公司购买藏品的,可打印发票却显示钱付给了该公司的子公司。派出所方面则指出,由于两家公司是独立主体,分属不同辖区,立案存在困难。
    对此,王耀华庭长指出,由于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注意,导致对卖方身份的核实存在疏漏。一个公司可以注册不同的子公司,以不同的主体进行相同的活动,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受害群体的范围。本案中,被告公司分别以两个不同的名称在不同的地方进行诈骗,后查实两个公司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公安机关表示,两个公司分别是独立的主体,无法合并立案。主体上的含混不清,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多困难。目前,张老先生已经撤回民事诉讼,选择以刑事途径进一步解决。
    法官连线:针对上述收藏品交易中存在的“套路”,法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防骗宣传力度。尤其针对老年人群体,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向他们宣传防骗常识;总结收藏品交易诈骗存在的特点,帮助老年人能够轻而易举地识别诈骗,从而降低被骗风险。
    二、进一步规范收藏品市场秩序。首先,要维护市场规则,完善收藏品企业准入规则,严格审查其资质,从源头上将诈骗企业扼杀在萌芽状态;其次,加大对收藏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定期检查相关企业的经营现状及运作流程,督促其整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三、公安机关在发现类似情况后,应立即向全社会发布提醒,可以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此类交易,尽量避免受害人群的扩大。
(王艾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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