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工业园区监管局度假区分局接到一起投诉称,消费者在区内某企业的天猫网店买一款品牌燃气热水器,购买后发现该企业存在将所售产品与其他商家的产品进行不恰当比较、贬低其他商家的行为,属于误导消费者,要求商家依照《消法》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该市监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在审查投诉材料时发现,该投诉单内所附购买订单的生成时间晚于投诉单本身的生成时间,存在欺骗嫌疑。经核实,商家证实此投诉所针对的天猫订单实际并未付款,投诉人在拍下此订单后不久就自行关闭了订单。因此,市监工作人员对该投诉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投诉虽已处理完毕,但市监分局工作人员并未就此结束调查工作,针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宣传内容一一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此款燃气热水器的宣传内容表面并无明显违法违规,但在仔细翻阅相关技术资料后还是发现了问题。该企业为提高产品销量,将某个消费者并不熟悉的热水器技术参数偷换了概念,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综合考虑该公司的过错程度,市监工作人员向该公司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指出了企业的错误,并指导企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应该如何合法地进行广告宣传,达到既推销自己的产品又不误导消费者的效果;同时告诫企业且勿存侥幸心理,不要触碰法律红线。该企业表示一定虚心接受,今后加强管理,做到合法经营。 (张屠嵘 潇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