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行动方案全国百强商场关于邀请参加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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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3-14

关于邀请参加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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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落实中消协确定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促进苏州市品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48号)精神,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举办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我们将邀请各有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生产销售放心、健康安全商品和企业诚信承诺方面做得比较好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企业(含外地驻苏单位)组成投诉咨询区、企业风采展示区现场参加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至下午15∶30。
    活动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世纪广场(展位由活动组织者提供,并按顺序分配给有关单位和企业)。
    活动内容:参加单位围绕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措施,进行自身形象宣传和消费者服务咨询等(参展企业不得进行商业性活动)。
    联系地址:胥江路89号苏州市工商局办公楼109室。 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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