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部门将如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延迟退休要延到多少岁?对那些人群有影响?《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解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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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第1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3-22

国家工商部门将如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专访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问:工商部门将如何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张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绝不姑息”。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围绕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工作,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支持消费者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
    问:老年人买保健品被骗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关注度高。有没有好的对策?
    张茅:工商部门主要对虚假广告进行整治。我们专门开展了针对老年人消费品的虚假广告专项整治,经过整治,传统媒体虚假广告比例已压到1%以下。我们还针对互联网虚假广告建立了监控中心,去年这类广告从9%降到了1.98%。
    为什么上当的都是老年人?我认为,需要加强企业自律,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同时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马上“3·15”要到了,我们会通过各种形式的公益广告,包括一些反面案例,给广大消费者提醒,特别让老年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这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会朝这个方向努力。
    问:最近我们测评了一些网络平台,发现“搭售”行为还是存在,尤其像机票销售中的“默认勾选”等现象。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茅: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搭售行为是反垄断的重要内容。企业有搭售行为,要公开说明。比如销售A,要和B一起销售,就要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市场行为要讲究信息对称,企业不能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行搭售,强迫交易。好比我到餐馆吃饭,价格都得公开,不能吃了饭以后随便开价。这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事项,我们会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同时,消费者要留存好证据,通过电话等途径向我们举报。
    问:去年,一些不法分子以招聘网站招工为名,实则组织传销行为,甚至有大学生因此失去生命。对招聘平台的不法行为有没有更好的监管手段?在打击传销上,工商部门将如何发力?
    张茅:去年工商总局重点针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和以传销为手段的金融欺诈活动两个方面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我们配合公安部门处置了“善心汇”特大网络传销案,依法查处了200余家“善心汇”关联企业。工商总局对网络传销的形成演变进行深入研究后,把打击应对的重点放在了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上,通过抓早打小,利用工商系统市场监管的各种手段,开展早期干预,减少网络传销的案发数量。
    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传销的监测处置工作。2017年11月,工商总局在深圳建立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进一步增强对社交网站平台涉传信息的监测发现和后续处置能力。指导腾讯微信开展“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并计划逐步推广到更多互联网平台。通过不断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开展防范传销宣传和涉传网络信息清理屏蔽等工作,努力形成线上线下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传销治理格局。
    问: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呼吁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让“制假直接入刑”。你怎么看?
    张茅:一直以来,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这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依法查处。
    要让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首先要靠健全的法制,包括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还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制定。
    其次,要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现在假冒伪劣产品为什么仍然比较多?因为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了。马云提出“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还有让“制假入刑”的这些观点,我赞成,核心就是要提高违法成本。“酒驾”是一个典型例子,过去处罚比较轻,酒驾的人比较多,现在入刑了,所以酒驾就比较少了。
    要加大违法成本,就需要修改和完善法律,比如电子商务法还没有出台,我们很期待这部法律,希望在规定中加大对违法企业惩处。工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
    问:工商部门有哪些举措来加大打假力度?
    张茅:在当前惩处手段比较轻的情况下,工商部门要多发挥已经掌握的公示和依法惩处手段。我们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有一个举措就是加强公示,对各种假冒伪劣处理情况、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以及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还有“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公开检查结果,让企业和相关人员“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目前公示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对企业的震慑作用很大。我们工商总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已经锁定6400多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企业一旦进入这个“黑名单”,贷款不行、出国受阻、办理不了签证,甚至推荐政协委员和各种荣誉称号都不能获得提名。
    问:我们注意到,有些假货产业带仍然猖獗,比如莆田假鞋、贵州假茅台等,为何屡打不绝?
    张茅:屡打不绝,不绝再打,只能是这样。“天下无假”是理想模式,任何国家也做不到这样,只能是“天下少假”。
    问:有个趋势是,制假售假行为开始向社交平台转移,是不是会增加监管难度?
    张茅:涉及虚假广告宣传产生的消费,政府有责任,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对于企业一些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政府会通过依法约谈、召回、处罚的方式监管,这是政府的监管责任。
    比如“双11”,大家说有假冒伪劣,我们承认有,也加大了惩处力度。但后来发现,“双11”消费额大幅增加,消费者投诉并没有大幅增长,这说明网络市场的消费环境在向好发展,这种业态方式是受欢迎的。
    问:个人信息保护日益成为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方面,各地消协也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今年1月,江苏省消保委诉百度侵犯用户信息安全一事引起公众关注,3月,北京市消协也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发布调查问卷报告。你怎么看?
    张茅:当前,随着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新技术广泛应用,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人们消费生活日新月异。与此同时,也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都对个人信息保护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有关侵权事件仍不断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国家已着手研究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相关立法,我们将积极参与和推进有关法律、标准的出台和完善,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支持消协组织积极开展约谈、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通过行政和社会保护的综合施策,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问: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工商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张茅:我们一直很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2015年,工商总局颁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
    近年来,工商总局持续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指导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违法行为,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工商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一是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建立更加全面有力的制度和法律体系。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指导经营者主动落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提升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从源头预防个人信息泄露。
    四是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功能,及时回应消费者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诉求。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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