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微整形”变成“危整形”非营运车进行营运活动如何界定收藏字画设骗局 非法牟利成罪犯员工病假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全场商品5折起!春季丝绸面料 丝绸服饰展
第08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2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4-12

收藏字画设骗局 非法牟利成罪犯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收藏爱好者收藏古玩字画等藏品有些是为了欣赏,有些则是为了升值。然而有一类诈骗分子专门盯上了藏友,非法获取藏友个人信息,利用藏友想高价卖掉藏品的心理,打电话谎称回收、拍卖藏品,骗取藏友信任,进而让其购买更多所谓的藏品、交纳报名费等谋取非法利益。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对两名诈骗藏友的被告人高某、任某分别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至一万元。
    60多岁的老王是一名收藏爱好者,在2015年就因回购藏品需要交纳报名费、办交易卡、押运费等被骗7万余元。诈骗老王的被告人张某被太仓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但老王没有从被诈骗中吸取教训,又在2016年六七月份,接到两个自称是国际藏品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可以帮忙回收藏品,并向其推荐购买其他收藏品,同时以交定金、交易费、开发票等名目分多次骗了老王7.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任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任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鉴于被告人任某系从犯,被告人高某、任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相关损失,并取得其谅解。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各种诈骗手段花样繁多,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法层出不穷。本案中,老王曾被骗取钱财,但其并未吸取教训,在诈骗分子高价回购的诱惑下,再次上当受骗。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不仅是因为精心设计的“陷阱”,更是因为禁不住高回报的诱惑。我们再次提醒,千万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好事,面对高回报时,也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即使被骗取财物也要及时报警,以尽快挽回损失。
(太法 金刚)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