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市旅游局组织力量对《苏州市旅游条例》进行修改。4月17日,苏州市又组织召开《苏州市旅游条例》(修改)立法协商座谈会。市人大、法制办及旅游、发改、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广新、园林、民宗、工商等部门,旅行社、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酒店等旅游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苏州市旅游条例》修改工作是苏州市人大2018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苏州市旅游条例》修改工作,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在书面征求意见和初步修改基础上,召开此次座谈会。大家围绕提升旅游文化品质、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导游管理与素质提升、“一日游”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修改建议。
4月17日,市人大、法制办联合市旅游局还赴吴中区开展《条例》(修改)专题调研。太湖度假区管委会、穹窿山景区管委会、东山镇政府,吴中区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文体局、市容市政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以及重点涉旅企业负责人陪同调研。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的立法原则、思路和结构及具体条文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4月18日上午,苏州市旅游局组织召开《条例》修改专题办公会,就电子行程单、“一日游”监督管理进行专题研究讨论。
4月19日—20日,苏州市人大、法制办联合市旅游局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围绕各相关部门以及涉旅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可行性开展了讨论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