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超标车,除了严格执法,更需要做好制度设计。据了解,福建省原有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对超标电动车不予登记,也不得在道路上行驶,但对此类车辆如何管理并未明确。现实情况中,福建省内不同地区对“超标电动车”性质认定见解不同,导致各地制定和执行“超标电动车”管理措施不一致,对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也不一致,甚至不同地区司法机关在审理“超标电动车”交通肇事、醉酒驾驶等案件中,因对“超标电动车”性质的认定不同,相类似案件分别作出有罪与无罪的不同判决,导致执行混乱和司法不公平。在北京,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已进行一审。该草案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全环节管理,规定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此外,草案规定非机动车必须取得行驶证、号牌,方可在北京市道路行驶,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得上道路使用。合理指导超标电动车有序退市“新国标”的出台,还将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而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车主可选择自行报废销毁,将超标电动车移交到报废回收公司,回收公司会收缴牌证,出具回收单。车主可自行带上回收单、身份证到交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也可直接将车交由报废回收公司统一办理注销手续。有燃烧实验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将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冲。因此,在低层楼道停放的电动车一旦着火,将会导致整幢楼迅速被毒烟环绕,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此,去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通告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也应当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