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5月4日,消费者徐女士向相城区12345热线投诉称,她在5月3日晚上入住聚景商务宾馆,房费130元(含早餐)。4日早晨到餐厅用餐时,餐厅服务员告知她,餐厅开放至8:45,现在不可以进去了。徐女士认为,自己在餐厅服务时间内,服务员就应该让其进入。她对此十分不满,希望在相关部门协调下,要求宾馆退还1元早餐费。
回音:5月6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二分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单后,联系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其后,分局工作人员与宾馆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辩称,消费者是8:49到达餐厅的,根据规定过时不候,服务员已将食物清理完毕,所以徐女士没有吃到早餐。没有人不让她进入。我们有证人和录像。
分局工作人员希望投诉人回拨(0512)65757502,提供餐券和证明自己是8:44进入餐厅的依据,便于工作人员找商家,为你维权。 (汤美蓉 潇潇)
投诉:3月29日,消费者孙女士向相城区12345热线投诉称,她是体格健身房的会员,当时健身房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明要为会员正常提供热水洗澡,现在健身房经常无法提供热水。她多次向健身房负责人反映情况,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她认为健身房没有很好履行合同,这是服务缩水的表现,对此很不满意。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督促健身房做出整改措施,能正常稳定地提供洗澡服务。
回音:3月30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二分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马上赶赴现场查看。健身房负责人告知,他们的浴室已经在施工改造,待完工后可确保热水正常供应。对于此前给会员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歉意。分局工作人员及时将此情况告知孙女士。 (汤美蓉 肖骁)
投诉:5月15日,消费者师先生向相城区12345热线投诉称,2016年1月,他在东昌福特4S店购买一辆福特锐界2.OT汽车,价格31.98万元。他从朋友处得知在几个月前福特公司有公布召回信息,涉及部件为刹车软管。他朋友与其同一天同一家4S店购买的同一款车型,早在前几个月已经召回维修好了。自己的车也在召回的批次中,但是一直未接到4S店的召回通知。他对此表示不满,担心有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要求4S店尽快安排其车辆维修。
回音:5月16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二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联系双方核实情况。店方余经理辩称,确实更换了一批客户,是群发通知的,没有分时间长短,现厂方配件没有提供,所以让客户等通知,一旦配件到货,第一时间通知师先生前往更换。
分局工作人员将此情况告知师先生,他表示理解,并向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汤美蓉 夏雪)
投诉:3月23日,消费者倪女士向太仓市12345热线投诉称,2017年3月,她在银吉姆健身房办理一张会员卡,一直坚持健身。今年3月16日晚上,她健身时不慎受伤,经过检查,诊断报告为腰椎间盘突出,与健身房协商未果,求助相关部门协调,要求健身房退还卡费,并赔偿。
回音:3月24日,太仓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接到12345热线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及时与双方核实情况,指出,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之规定,希望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纠纷。
健身房负责人辩称,目前倪女士还在治疗中,无法解决赔偿问题;需要在倪女士康复后,双方就医疗费的赔偿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目前双方已经进行了初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顾丽华 徐熙)
投诉:去年10月初,消费者周女士装修新房时,在浪鲸卫浴店购买一只品牌马桶,安装后一直没有使用。今年3月底搬入新居后使用时,发现无法使用,就向店方报修。但是,店方讲,马桶并不存在质量问题,而是周女士所在小区水压低的缘故。周女士认为,店方在她购买马桶时,为什么不告知她水压需要达到多少才可以使用。店方表示,只要安装一个部件就可以正常使用。但是,店方迟迟没有为周女士安装。5月17日,周女士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要求店方更换马桶或者安装配件,只要可以使用就可以。
回音: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立刻联系店方,告知消费者诉求,希望妥善解决纠纷。店方负责人同意尽快为周女士解决马桶问题,安装配件,确保马桶正常使用。 (宋建明 夏雪)
投诉:5月16日,消费者朱先生在奕之园食品店购买小饼,回家后发现饼已经霉变,就到店方反映情况,要求经济赔偿。店方不同意赔偿,只同意更换。朱先生不满意店方的态度,就于5月21日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相关部门责成店方赔偿。
回音:5月22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查看了霉变的食品,确认反映情况属实。其后,分局工作人员又与店方负责人联系,希望他认真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在得到饼霉变的信息后,应该第一时间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且作出赔偿;另一方面应该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时时刻刻把好安全关,食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店方负责人在分局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下,认识到错误所在,同意赔偿消费者3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宋建明 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