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区基本都实施智能化门禁管理系统,即进出小区需要智能识别或刷卡通行,访客车辆等需经保安登记后才能进入。然而看似一根很平常的电动栏杆却很容易造成伤害,一些市民为图省事,不从行人道进入小区,而是从车道栏杆下通过,当栏杆突然落下,很容易被砸伤。近日,吴中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某小区实施智能化门禁管理系统。没有门禁的机动车进入小区时,保安会上前询问车上人员后才将栏杆打开,车辆通过后,栏杆会自动放下。2017年2月一天上午,张女士及其女儿想要进入某小区,来到该小区机动车道入口处等候,随后一辆黑色机动车欲进入小区,保安经对车主询问后打开栏杆,后返回到门卫进行登记。在此期间,张女士及其女儿跟随该车步行进入小区,然而猝不及防,张女士被自动放下的栏杆打到。后来,张女士觉得头痛不适,多次至医院进行治疗。就赔偿问题,张女士和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女士将该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她4万余元。
在审理中,张女士称,事发当天她在女儿的带领下到该小区一户业主家里打扫卫生。在进入小区时栏杆是打开的,她没有与保安交流直接进入小区,后栏杆突然落下,打到了她的头部。某物业公司称小区入口处设置有人行道,需要保安指引进入,但当时保安还在登记通过的车辆,本应该登记好再放张女士进入小区,还未来得及与张女士讲,张女士便自行进入小区。其认为,张女士从小区的机动车道紧跟机动车进入小区,该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应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提供的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原告在进入涉案小区前已经在小区门口等候一定时间,期间有机动车陆续驶入该小区,原告对于小区入口处栏杆何时开启和下落应有所了解。后原告尾随机动车进入小区,期间保安正在门卫登记车辆,并未注意到原告行为,原告在庭审中也陈述在进入小区前并未与保安交流。由此可见,原告在明知现场具体情况的情况下,未经保安允许或未向保安示意便自行进入小区从而造成自身受伤,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应负有主要责任。
被告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对涉案小区进行管理,其称小区入口处有人行道,但根据其提供的照片及视频,小区入口处并没有相应的指示牌,保安也没有及时告知原告人行道入口,故被告在管理上存在一定过错,其行为对于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原因力,故应承担次要责任。经核定,原告损失共计27755.55元,本院认定原告自负70%的责任,被告承担30%的责任。最终判决被告某物业公司支付原告张女士赔偿款8326.67元。
法官提醒:规则在约束大家行为的同时,也在保护着大家。现在很多小区出入口均设有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行人两类通道。大家步行进出小区时应选择非机动车、行人通道。不可图一时方便从机动车道出入。特殊情况下,如需利用机动车道进出小区,应提前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沈君燕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