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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期:第2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16

申请人快递锦旗感谢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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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是星期日,吴江法院执行局的王进前法官如往常一样到单位加班,但却意外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递包裹——一面书写着“公正廉明 心系百姓”的锦旗。这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俞先生和张女士送给王法官的,感谢王法官倾力执法,帮二人执行到位亡故亲人的赔偿金。
    俞先生的父亲、张女士的儿子吴先生受雇于罗某,为一处农村房屋翻建工程提供劳务。该工程由费某发包给赵某,赵某又分包给罗某,罗某再雇佣吴先生为其施工。施工过程中,吴先生发生意外,跌楼后不治身亡。俞先生、张女士将罗某、赵某、费某一并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判决罗某、赵某、费某承担连带责任,向俞先生、张女士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类费用56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后,3名被执行人都不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法官分析发现,因为3人均不愿意在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后再向其他人追偿。法官决定在帮助俞先生、张女士拿到赔偿金的同时,为3名被执行人彻底了结纠纷,避免这3人之间因追偿再次产生矛盾。王法官首先对被执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几经波折后找到3名被执行人,摸清了他们的经济状况。
    随后,王法官建议申请人向3人分别追讨赔偿,并根据被执行人各自的赔付能力给出赔偿份额建议。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执行法官再次找到3名被执行人,分别告知他们申请人要求的赔偿数额,并进一步释明法律规定。最终,3名被执行人都同意申请人提出的赔偿份额比例,费某支付15万元、赵某支付17万元,罗某支付剩余赔偿金。至此,该案圆满执结,3名被执行人也免除后顾之忧。
(任鸿葛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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