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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23

生食海产品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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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食海产品包括生鱼片、生龙虾片、生螺片、生贝片等,在食用前仅用清水或凉开水冲洗后切成鱼片,以调味品蘸食;半生食海鲜包括以爆炒、烫、焯、涮、煎、烤等烹调方式烹调,在海鲜未熟透时食用。生食海产品属于高风险食品,饮食不当易引起中毒。近期,投举中心已接到多起食用生食海鲜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的投诉举报。为此,投举中心发布生食海产品消费提示,敬请市民朋友理性消费,谨防食物中毒。
    1、生食海产品前,首先要查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项目”是否标注“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单位如果未取得该许可项目而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属于超范围经营。在不符合食品加工制作要求的操作环境下制作生食类食品,极易导致由副溶血弧菌等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
    2、市民用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的新鲜度。首先,观察食物色泽是否正常,察看海鲜是否存在明显的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等现象。其次,可通过按压观察食物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食材是否新鲜等。
    3、慎食海贝类食品。海贝类食品本身带菌量比较高,一旦死去容易繁殖病菌、产生毒素。同时,夏末秋初多见海洋赤潮,赤潮毒素易污染贝类。
    4、过敏体质慎食海鲜。海鲜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这种蛋白质对于人体来说属于异体蛋白,容易导致过敏。患有皮肤病、哮喘等人群更应慎用。
    海鲜虽美味,健康更可贵。水产品生活在水体中容易受到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危害,因此,投举中心建议市民食用烧熟煮透的海鲜,尽量少吃或不吃生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鱼、虾、蟹等海产品。消费者在外出就餐后如果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存好门诊病历、就医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拨打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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