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仓市场监管局收到市检察院7份检察建议书,指出金福忠等7人因被法院判处刑罚,依法不得再担任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该局依法处理。该局高度重视,积极履职,使相关受限人员受到法律惩戒。
该局对检察建议书反映的7名被判处刑罚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情况进行初步核查。经查,其中有6家企业属于正常经营状态,1家企业因未年报、住所失联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另查明,其中一人同时还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与此同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商讨论,研究了相关法律规定和信用约束制度。并邀请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现场指导,结合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行政执法与信用约束同步实施的工作方案,统一制作的相关执法文书,确保取得预计效果。另外,该局还向检察院提出了建立受限法定代表人信息交互机制的工作建议。该局将继续跟进服刑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办理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下一步的处理工作,并将及时向检察院反馈相关工作进展。(潘建斌 湘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