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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18

苏州高新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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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前阶段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查漏补缺,坚决防止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流通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回潮,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26日至28日,苏州高新区市监局、苏州高新区安监局、苏州高新区消防大队开展了为期3天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经营户7家。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规范性法规的学习,并鼓励他们销售新国标产品,认真做好进货采购查验,验明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合格证明等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严把进货关。检查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均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对1家经营户超范围经营的违规行为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据悉,此次专项联合检查注重加强市场监管、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互通监管信息和案件线索,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一是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无厂名厂址来源不明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行为;二是销售因改装而导致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三是在电动自行车维修中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零部件或材料的行为;四是未经注册登记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的无照经营行为;五是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电池的行为。

(吴 林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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