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诊所”一直是国家卫生打击的重点难点,“假医生”限于其医疗技术、治疗设备等方面原因,极易延误患者病情,往往错过“最佳时间窗”, 近日,昆山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黑诊所”生命权纠纷案。
7月9日昆山市民刘某因身体感到乏力,向李某问诊,李某出诊前往刘某家中为其挂水,挂水挂了三天,7月13日刘某出现嘴角有沫,双腿伸直情况,刘某妻子遂拨打120急救,刘某被送至昆山某人民医院急救,早上七时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同时家属报警,警方随即调查处理。此后刘某家属得知李某仅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并无《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认为李某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提示义务,贻误最佳治疗时机造成死亡,遂以侵害生命权诉至昆山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书,认为刘某系因患有重症冠心病,并发心肌梗死、心脏破裂、出血致急性心包压塞而死亡。但其自发病至死亡仅四日,患者未能得到及时正规的治疗对重症冠心病病情恶化及死亡起着一定的加速作用。李某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未尽告知患者及时就诊义务,在未行任何辅助检查情况下,自行对其进行输液处理,存在过错。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承担20%赔偿责任,合计赔偿金额18万余元。
法官提醒:非法行医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服务和社会治安秩序,直接侵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诊所医生即使拥有医生资格证,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同样是非法行医,广大市民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电话,积极监督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谢劲松 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