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上班族来说,考勤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每天朝九晚五的打卡,稍有差错,这个月的全勤奖就泡汤了。于是乎,有小伙伴通过各种方法虚构自己的考勤记录,让他人帮其代打卡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做法。但是,这其中蕴含的法律风险您都知道吗?来看一下工业园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关于“代打卡”被开除的案例。
顾女士是一家大型超市的售货员。这天早上,她照常上班,可是一看打卡时间就要到了,自己还没换制服,为了不被记迟到,顾女士就将员工卡交给同事邱女士,请她帮自己打卡,她想自己今天是要来上班的,只是晚个几分钟,应该没问题的,邱女士也同意了。
顾女士换好制服后,已经过了上班时间十分钟,她按照往常一样进入超市工作。她觉得自己当天虽然有点迟到但是卡已经让同事邱女士帮忙打了,也没有影响正常工作,超市应该也不会发现。可是没想到过了十几天,顾女士和邱女士居然都收到了超市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解除的依据就是她们签字的《部门考勤及行为准则承诺》:“严禁无故不刷卡,请别人代刷卡或代他人刷卡的行为。要求别人代打卡及代别人打卡的一律解雇。”
顾女士和邱女士觉得自己虽然是有点小过错,但是当天两人都已经上班了,并且平时工作表现都挺好,顾女士当天只是晚了几分钟,而且超市里面很多员工,有的人代打卡旷工的行为比她们严重多了,超市都没有给出相应的处罚。在他们这件事情中,超市连警告都没有就直接开除了,太不近人情。于是二人就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没有支持二人的仲裁请求,顾女士和邱女士又将超市诉至法院,诉请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顾女士和邱女士之间存在代打卡的行为,构成虚假考勤,不仅有违劳动纪律更有违诚信,已构成严重违纪,达到足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同时超市作为用人单位,已经将相应的规章制度提前告知了劳动者,超市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并且告知了工会,属于合法解除。法院最终判决不予支持顾女士和邱女士要求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法官提醒: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对考勤都有要求,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要请假,未请假不在岗即为旷工等,打卡制度是为考勤而设置的,违反的后果往往也设定的较为严厉,如本案中的“违规打卡一律解雇”。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也知晓了相关规定,就应该遵守,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比如本案中,如果顾女士自己打卡,记录虽然会显示迟到,但迟到一次,超市只能扣工资而不能开除员工。
(梁月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