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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13

“代购”是否也需要合同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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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海淘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海外消费品走进寻常百姓家,从而催生了代购行业,产生了一个巨大的购物消费市场。很多专业代购有渠道、有折扣,趁海外市场促销扫货,卖到国内赚取差价。但由于代购市场纷乱复杂,一旦遭遇违约则很可能影响“购物体验感”。近日,昆山法院周市法庭审理了一起因代购引发的纠纷。

    小丽系平安公司员工,离职后从事代购职业。阿美亦是该公司员工,因此与小丽相识。2018年5月3日双方在互加微信后,阿美经常看到小丽朋友圈发的代购广告,对于其中的“童颜机”和“refa经典二轮”很感兴趣,在咨询小丽价格后果断下了单,约定交货时间为2018年5月中旬,阿美前后分2次支付了4100余元。

    时间到了6月下旬,小丽以各种理由搪塞,一直未予交付产品。随后的几天里,阿美多次通过微信联系小丽要求还款,小丽还是拒绝,故阿美无奈提起诉讼。开庭当天,小丽未到庭参加诉讼,仅提供书面答辩意见称双方合同并未解除,因代购涉及方方面面,交货时间并非其所能控制,她也很无奈。

    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双方微信记录可看出买卖关系成立,阿美依约付款,小丽应当依法按约交货。双方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已经明确约定,至迟2018年7月2日阿美应收到产品,否则小丽依约定退款。因到期未交货,阿美要求退回款项于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面对海外代购业务的不断增长,与之不适应的是产品的售后服务问题,消费者一般出于消费习惯、对代购的信任会先行支付付款,且绝大多数交易行为均是通过口头约定,一旦出现问题,相关聊天记录丢失,买家则处于维权弱势状态。在此提醒市民朋友,通过互联网或者微信下单、转账时,注意保存好付款及聊天记录,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卖家也要遵守契约精神,严格依约履行。 (孙娟 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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