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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13

苏州市旅游局以品牌战略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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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民宿经济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论”重要思想的务实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民宿经济发展,以“人间天堂,自在苏州”为主题,全面实施“姑苏城外”乡村民宿品牌战略,深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发展农文旅多元融合的乡村民宿业。目前,苏州市创建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区71家,星级农家乐120家,登记在案乡村民宿2400多家,床位总数3万余张。2017年全市乡村旅游收入410亿元,解决当地农民12万人直接就业,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农民就业致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围绕品牌打造 优化产业布局

    为塑造“姑苏城外”品牌整体形象,按照“保护生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合理布局,有序发展”总要求,制定乡村民宿发展规划,优先在沿湖、沿水、沿路、沿山区域以及传统古村落布局乡村民宿,连点串线、规模发展。重点抓好“三个统筹”:一是规划统筹。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中切实落实乡村民宿业对发展用地、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产业融合和生态保护的需求。二是建设统筹。乡村民宿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同步推进,全面打造文化+产业+旅游+村落的功能性乡村民宿发展大环境。三是工作统筹。充分考虑区域旅游资源禀赋、农民长远利益、产业布局、人口集聚、生态环境等,紧盯重点区域,打造综合核心区、风光游览区和民俗文化体验区,涌现出“右见”、“玖树”、“花间堂”、“半山艺”等一大批精品民宿品牌。无论从数量和规模均走在江苏全省前列。

    围绕品牌提升 优化发展模式

    创建“三动一体”模式,不断提升“姑苏城外”品牌。一是分类推动。着力构建依托景区、景点的景观特色民宿;依托水乡古村落、苏州特色文化的文化(民俗)体验民宿;依托山林田园风光的乡野体验民宿;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和农场的产业特色民宿。二是多元联动。市(县)成立乡村旅游民宿发展协调小组统一组织谋划,镇(村)成立民宿产业专业公司管理运营,鼓励农户规范经营。对“空心村”式的闲置房产,由村集体集中经营,并吸引大量社会资本联合投资。三是示范带动。以永联村、青蛙村、蒋巷村和太湖一号房车营地,以及一批精品乡村民宿等,聚力打造标杆示范的“姑苏城外·十二家”样板工程。接下来,将重点培育3个省级乡村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县,6个五星级乡村旅游区,5个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全面提升样板工程整体内涵和影响力。

    围绕品牌做强 优化机制平台

    突出加大“四个支持力度”,以政策红利助推“姑苏城外”品牌和苏州民宿做强做大。

    一是政策支持。市委出台专门文件,把发展乡村民宿作为业态创新、创业就业的主手,明确人才培养、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等扶持政策。市政府专门下发促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乡村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今年修订的《苏州市旅游条例》,增加推动乡村民宿发展的专项条款,并在吴中区进行“准入”、“退出”先行先试。

    二是资金支持。各市区为乡村民宿改造提供专项补贴,每个精品民宿分别予以5—15万元补贴;每年组织苏州市十大精品民宿评选,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创建省级的乡村旅游区分别给予10—20万元奖励。

    三是智力支持。借助苏州市承担的国家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每年组织全市乡村旅游干部培训班,先后近百名乡村旅游企业负责人赴台湾、日本等地学习。

    四是平台支持。多次组织乡村旅游与旅行商恳谈对接会,每年发布苏州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将乡村民宿优质产品纳入“苏州旅游总入口”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宣传和预订;成立苏州市乡村旅游协会、太湖民宿联盟等,提高运营能力与管理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为乡村民宿发展指明了方向。本次会议的召开,为乡村民宿发展吹响了集结号,恰是扬帆正劲时。苏州市旅游局有关部门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为全国乡村旅游及民宿发展积累新经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苏州乡村民宿经济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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