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苏州高新区卫监所年初制定的2018年度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国家双随机执行任务要求,近期,该所对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核实完善本底资料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开展放射诊疗服务的34家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实现监督全覆盖,共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重点检查了: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及放射防护检测情况。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大部分单位在批准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对放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对场所和设备按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均配备有个人防护用品,6家存在个人防护用品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放置不合规范,已当场责令改正;1家单位超出许可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予以行政处罚,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1890元。
在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放射诊疗活动进行排查,各医疗机构未发现有无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下一步,该所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医疗机构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不断提高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安全规范开展。
(高卫 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