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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4-11

苏州工业园区价格争议诉调对接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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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调研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2018年12月,工业园区法院与苏州市价格认定局共同设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由价格认定局派专业人员组成专职调解员队伍,就法院在审理民商事价格纠纷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价格鉴定难题,以委派调解、协助调解的形式,加快矛盾纠纷的化解,彻底改变原来价格纠纷鉴定时间长、鉴定成本高,当事人诉累大的状况,为当事人提供多渠道、多方式、高效率、低成本的价格纠纷解决渠道。

    国家发改委调研组对于工业园区法院这项创新举措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并指出基层价格认定机构和基层人民法院推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不仅仅是制度模式上的创新,更为全国提供了可参照复制的示范经验,有利于价格认定机构和法院各自发挥所长,形成合力,通过资源共享、资源整合共同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形成一项公共服务品牌。

    2018年,法院和苏州市价格认定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价格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引导当事人主动向苏州市价格认定局申请调解,或者由法院向价格认定局发函邀请专家调解,加强立案阶段和诉讼过程矛盾纠纷分流化解工作。2017年-2018年,苏州市价格认定局共委派专家参与我院案件调处18次,专家意见均被承办法官采纳,并配合法官成功调解案件7件。之前常见的房屋漏水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一般会提起至少两到三个鉴定申请。引入价格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后,价格专家协助法官进行现场调解,并在现场给出专业意见,省去了漫长的鉴定过程和巨额的鉴定费用,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了法官办案效率。

    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矛盾是工业园区法院工作面临的主要瓶颈,其中受理的涉及价格纠纷的案件亦不断增多,漏水、火灾、车损等鉴定的价格类纠纷矛盾突出。该类纠纷在审理过程中因涉及到损失的价格鉴定,存在鉴定分类繁复、鉴定时间长、鉴定费用成本高的现象,成为当事人“诉累”的一大痛点,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调解难度大、审理时间长、矛盾易激化等问题。工业园区法院与苏州市价格认定局合作的价格纠纷诉调工作机制,通过外部借力,在价格鉴定类案件中引入专家调解,发挥鉴定专家在价格领域的专业优势,与法官形成知识互补,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处效果。

(梁月 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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