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苏州法院新收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数已经连续两年大幅下降,2018年共受理660件,较2016年最高点下降了62.5%。通过司法审判精准维权和全市法院有力作为,苏州地区市场消费环境和消费诚信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局面。
裁判式调解保护民众出行利益
裁判式调解早年为吴中法院首创,在苏州中院审理苏大学生诉轨道交通公司“预存款低于最高票价被拒载案”时,被主审法官沈军芳发挥得淋漓尽致。
2017年10月14日,苏大学生吴某至苏州地铁东环路站乘坐一号线至相门站,上述区间地铁票价为2元。吴某持有余额为7.1元的苏州市民卡B卡刷卡进站,但进站闸机显示卡内余额不足,导致吴某无法进站。吴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维权。
沈军芳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对全国各大城市的交通卡(市民卡)展开广泛、深入调研,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制服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采用了裁判式调解的方法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裁判式调解的法律文书中,沈军芳对票务规则有效性进行详细而深入的论述,认为轨交公司通过涉诉票务规则排除或限制吴某在承担合理运输费用义务基础上享受公共运输服务的权利,有违公平原则,于消费者而言系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
轨交公司在苏州中院提示下,迅速研究原有做法妥适性,并决定修改相关规则。
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9月6日,吴江法院集中宣判苏州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同时,法院判令被告按销售金额十倍支付6千至2.4万不等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苏州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据法院查明,2017年6月至11月,5名被告人在吴江黎里、平望等地经营的小吃摊或羊肉馆里,将罂粟籽、罂粟壳熬汤汁后添加进凉皮或羊肉汤中对外出售,从中非法获利。经检测,汤汁中含有“吗啡”、“可待因”、“麻黄碱”等对人体有害成分。
据了解,当地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公告,督促有权提起诉讼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然而,法定期限内并没有适合的社会组织表示愿意提起公益诉讼。
该批案件,吴江法院接受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具有极好的创新、示范教育意义,法官们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要求其严格守法经营,又对食品领域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进行了救济,提升了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有力裁判规范教育培训行业
教育培训行业一直以来是消费者维权的重灾区。有些培训班为了扩大影响、吸纳生源,以“速成班”、“包过班”等口号招徕学员并承诺未通过考试即全额退款。然而,一旦学员未通过考试,不少培训班又会寻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但是张家港某培训中心在张家港法院面前未能逃脱法律责任。
据介绍,2016年2月,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该培训中心提供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内容为:王某被录取为名校录取分数线以内包过班学员,通过辅导确保让孩子顺利进入名校!如有不通过,全额退款!(从签约日开始)金额22695元,特殊情况除外(在双方监督下,如有学校原因或者孩子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王某的父亲帮王某交纳22695元培训费后,王某即在该培训中心参加培训。2017年7月,王某参加常青藤实验中学的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试,因分数未达录取分数线未被该校录取。
张家港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合法有效,王某按合同约定交纳培训费并参加培训,在参加常青藤中学的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试中,因分数未达录取分数线未被该校录取,而非达到录取分数线后的其他原因所致。该情形即是协议约定的“不通过”,在该情形出现后,某培训中心应按照协议约定“全额退款”。 (王岑 李雄 张茜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