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挂名招牌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苏州6家旅行社吊销经营许可证吴中市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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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23

投诉与回音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投诉:4月8日,消费者王先生向吴江区联动指挥中心投诉称,他于4月7日在江南小馆吃饭,吃的炖蛋里面发现有鱼鳞。向服务员反映后,服务员直接将炖蛋端走。他认为,炖蛋存在卫生问题,就与老板娘理论,老板娘讲吃到鱼鳞很正常,可以为他打折。他没有同意老板娘的做法。老板娘又说这顿饭免单。但是老板娘将他的会员卡拿去后,将饭钱扣掉了。他要求退卡;老板娘就将会员卡里的余额退还给他。他认为,食品中有异物,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要求店方给予赔偿。

    回音;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马上与店老板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分局工作人员严肃指出,食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虽然鱼鳞可能是不当心落入的,但是一定要一起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希望能够引以为戒,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赔偿。店老板确认确有此事,对于分局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批评教育表示感谢,一定吸取教训,杜绝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同意赔偿消费者1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宋建明 萧铣)

    投诉;4月16日,消费者黄先生向全国12315热线投诉称,他于3月19日与苏州丰永暖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三菱重工中央空调购置与安装合同,内机合同型号分别为 RDW771KX2E1Q、FDWT40KX2E1Q、RDWT28KX2E1Q和FDV25K2E1Q,合同总价32000元。当日缴纳预付款25000元。4月9日,公司方在未通知他安装时间及未验货的情况下,私自安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机型号的空调。4月10日,他请同行业安装师傅前往查勘现场,确认公司方安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空调,而且安装工艺存在严重问题。他就与公司方沟通退货退款事宜,公司方口头答应,但未全部落实,仅退款13000元。他要求公司方退还全部预付款。

    回音;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马上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明确指出,公司方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理所当然应该退还预付款,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公司负责人自觉理亏,同意将剩余款项及时退还黄先生。 (宋建明 潇湘)

    投诉;日前,消费者许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他反映在吴中区木渎中山东路苏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车辆,购买时该公司销售员给其1300元汽车保养协议,在协议上有销售员签字。2019年1月24日许先生前去车辆保养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此保养协议无法使用。许先生据理力争但没有结果,许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望部门核实情况帮其协调,让该公司4S店执行保养协议。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苏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王经理联系。经过协调王经理同意尽快处理此事,几天后王经理对木渎分会表示,已与投诉人联系,双方已协商处理好此事了,公司同意按当时合同约定给投诉人使用1300元的汽车保养协议。随后,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许先生表示,该公司已给予解决,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吴士明 永康)

    投诉;日前,消费者胡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他反映在木渎长江壹号一楼西面的某工厂店消费210元,购买了一条裤子,当场付清了钱款。但在使用时发现该裤子后侧臀部位置有起球,自己无法去掉。胡先生认为存在质量问题,找商家交涉退换,但是商家表示不能退换,只能帮其把起球的部分处理掉,交涉没有结果。胡先生对商家处理方式不满,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希望部门介入协调,让商家退货或者重新换一条裤子。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长江一号某专卖店的负责人陈女士联系。经过协调陈女士表示,该店的工作人员已与投诉人协商,共同处理好此事,该店已将投诉人裤子起球的部分处理好,投诉人已拿走裤子。并且该店还承诺投诉人,下次来店购物可以给予优惠。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胡先生表示,该店已将其裤子起球的部分处理好了,对此事不再追究了。

(吴士明 永康)

    投诉;最近,消费者曹女士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她反映称在木渎影视城某教育机构,报了培训班面授加视频的课程,花费3980元。因为原价4980元,优惠1000元,曹女士把培训班学费当场付清。该教育机构其称培训方法线上线下同时可以学习,但在学习过程中,曹女士发现线上资料需要3个月后才能查看,对于这一点该培训机构当时没有进行说明。曹女士觉得培训方存在欺骗行为,想要退视频课程。但培训机构称按照“单一的面授课程学费是3880元,视频课程只退100元”方式退费,曹女士觉得不合理,对此表示不满,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望部门协调按照线上视频和线下面授课程分开比例进行退费。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影视城某教育的负责人毛老师联系。经过协调毛老师表示,此投诉已安排投诉人的相关老师吴老师与投诉人联系沟通,双方已协商好了,继续在该教育培训班上课。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曹女士表示在该教育培训班继续上课,不退费了。

(吴士明 永康)

    投诉;3月31日,消费者李先生在太仓大剧院微信公众号上,花360元购买4张单价90元的4月19日的演出票;其后因为选的位置不好,要求剧院退款。太仓大剧院演绎经济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他们不提供退票业务。李先生认为,票面上并没有注明不支持退票,所以要求剧院退款。由于双方协商不成,他只能选择投诉,寻求消保委老娘舅的帮助。

    回音;太仓市消保委接诉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进行调解,并明确指出,双方并没有存在多么大的纠纷,只要把位置调换一下,就可以解决问题,希望双方能够心平和气地协商解决纠纷。公司负责人经过认真考虑后,同意李先生在4月19日现场观看演出时,找现场负责人王主任安排适当较好的位置。李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接受,双方和解。 (顾兴福 希西)

    投诉;4月20日,消费者刁女士向太仓市12315热线投诉称,她于3月20日在太仓城区阿迪达斯专柜购买2双运动鞋;购买时双方约定不合适可以退换。她将鞋寄回家后,儿子穿着后发现其中一双价格679元的运动鞋尺码不合适。其后,与商家交涉要求更换。但商家以包装盒与原包装盒不一致为由,拒绝调换。由于协商无果,希望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下,能够退款或者调换。

    回音;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与专柜负责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核实情况,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适时提出建议解决方案供参考,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专柜负责人对于建议方案认为切实可行,同意更换合适尺寸的运动鞋,包装盒仍然使用原包装盒。消费者对此无异议;双方握手言和。

(吴建丰 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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