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介被“放鸽子” 房东诉至法院索赔获支持吴中市监局对安全生产开展明查暗访张家港市监局强化动产抵押登记助企融资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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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30

投诉与回音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投诉:日前,消费者俞女士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区消保委郭巷分会投诉。俞女士反映由于家中需要,她在吴中区郭巷街道东方大道“苏州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彩电、洗衣机、冰箱各一台,还购买了四台空调。在购买时签有购买合同,总价值31200元,俞女士也把钱付了。合同原来约定好,一个月内由该公司送往服务对象家中并进行安装。但是想不到近2个月过去了,俞女士购买的电器至今没有送到,更谈不上安装了。于是和商家协商,商家称可以退款,会每个月18号将钱分期还给她,但是至今仍然没有收到退款,,俞女士表示不满,向吴中区消保委郭巷分会投诉,望部门协调让商家将钱退还。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郭巷分会与苏州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联系.分会工作人员指出,商家应该重合同守信誉,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向投诉人承诺于五月份退钱,投诉人俞女士无异议,事情得到解决。吴中消 永康

    投诉;最近,消费者殷先生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区消保委郭巷分会投诉。殷先生反映他于今年5月7日晚上,去郭巷街道姜庄路80号易家福超市内部的某金店,以旧换新以24K金换3D硬金饰品,殷先生当场付了钱并开有发票。但是之后发现金饰有质量问题,殷先生8日再次前往更换,商家同意更换,但要求其再支付一笔手工费。殷先生表示不满,向吴中区消保委郭巷分会投诉,要求部门协调商家给其免费更换。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郭巷分会与郭巷街道姜庄路80号易家福超市负责人联系。经过协调该超市某金店同意尽快解决,过后该金店称事情已经处理好。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殷先生,殷先生回应已自行协商和解。 吴中消 永康

    投诉;日前,消费者李女士通过投诉平台,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李女士称5月13日她前往中山西路某手机品牌大卖场,购买vivo手机,支付2799元,当时是微信转账有发票。营业员告知需要办理电话卡,会返话费300元及现金400元。李女士缴费办理激活后才知,该电话卡需要使用满两年,不然会扣征信分。李女士表示不满,认为店家欺骗消费者,向吴中区消保委木渎分会投诉,要求部门帮助协商退款。

    回音: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与中山西路某手机品牌大卖场的相关负责人吴经理联系。吴经理表示,投诉人所购的这款手机卖价即是2799元,办理电话卡,本店会返话费300元及现金400元,不办理电话卡,本店不返话费300元及现金400元,投诉人未办理电话卡,本店无需给投诉人返还话费300元及现金400元。现投诉人的手机无质量问题,该店坚决不同意给投诉人退款退货。5月14日上午,分会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并将此情况告知投诉人李女士。分会工作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要及时了解产品内容,并要求经营人员解释清楚,协商不成功投诉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吴中消 永康

    投诉;4月12日,消费者陈先生向太仓市12315热线投诉称,他于4月2日在在太仓市城厢镇胜男电动车经营部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价格3950元。今天,他去公安局登记上牌,发现正常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是15位,但是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却是18位,是假的,上不了牌。他要求商家退货,商家要扣除1000元后退款。他认为商家的做法不合理。希望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下,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回音;4月13日,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马上与经营部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该负责人辩称,由于政策的原因,导致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上不了牌,自己并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他愿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此事。在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连线双方立即进行调解,并明确指出,既然问题已经存在,经营部也应积极拿出解决的办法,妥善解决纠纷。经营部负责人表示,愿意更换一辆同型号且上好牌的新的电动自行车给消费者,以解决纠纷。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同意。 (吴建丰 潇潇)

    投诉;4月3日,消费者周女士向太仓市12315热线投诉称,她于3月16日在特步专卖店购买一条裤子,价格210元。她穿了一天,就全部起毛。3月20日,她向商家反映问题。商家也承认是质量问题,表示将裤子退还公司,让她等待处理结果。3月27日,商家告知她,公司不同意退货,可以更换其他款式的裤子。她不同意,商家表示再向上级争取争取,再给予回复。但是商家一直没有回复。她希望在消保委老娘舅的帮助下,要求商家退款。

    回音;4月4日,太仓市消保委城厢分会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将消费者的诉求通报店方负责人,并进一步核实情况,希望他们能够设身处地地为消费者着想,妥善解决纠纷。店方负责人表示,他也一直在作出积极努力,想方设法圆满解决此纠纷;希望消费者给他一点时间。其后,在店方负责人的积极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下,终于有了好消息,公司同意作退款处理。

(吴建丰 萱萱)

    投诉:4月27日,消费者刘小姐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称,她于4月15日前往花草堂护肤店做护肤,当时向店员表明自己钱不多,只要做38元的那种。但是,店员在未告知护肤产品价格和是否需要额外付费的情况下,做好护肤后,竟然告知使用的产品要2000元,遭到强制消费,她对此十分不满。由于遭受到两次言语的威胁,只能付费。那产品还在店里,没有取走。其后,她深感不悦,并影响了正常生活,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能够让店方退款。

    回音: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工作人员将消费者的诉求通报了店方负责人,进一步核实情况,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店方负责人辩称,可能店员在具体的销售产品过程中存在瑕疵,他们一定会进一步核实情况,,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5月8日,消保委工作人员在回访消费者时,得知店方已经退款。 (朱雪梅 肖旭)

    投诉:5月4日,消费者黄女士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称,她有一只旧的黄金手镯,在亚一金店吴江区万亚广场店看中了一款新的,觉得也蛮好看,就用以旧换新的形式,贴了一些钱,购买了一个心仪的手镯。拿到新的手镯后,仔细看了后,总觉得分量轻了一些。经过称重确实比原来的轻了10克。心里很是郁闷,认为店方的做法不合理,,要求退还原来手镯的克数。店方不同意。由于协商不成,她就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得到解决。

    回音:5月5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很快就与经营者、消费者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仔细查看了换购票据,因黄金首饰是特殊商品,目前法律无“三包”条例,维权难度大,专业性强。该分局组织双方协商调解,经反复沟通,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消费者将所换手镯退给经营者,经营者则将原手镯和收取的款项退给消费者。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宋建明 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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