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突发事故 30余万元损失如何分担吴中市监局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婚纱摄影预付定金也要根据《合同法》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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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6-20

婚纱摄影预付定金也要根据《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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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纱消费领域中,有些消费者由于特殊原因,要将原来在影楼里订的婚纱照退了,这应该说是件平常事。具体解决办法只要按照原先签订的协议行事,事情就不难解决。既使中途发生了什么周折,当事人双方也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调解决,另外,定金也要根据《合同法》行事,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投诉纠纷和麻烦。
    最近,在婚纱消费中就有这么一个案例,值得当事人双方引以为戒。日前,消费者杨小姐致电区消保委称自己今年三月份在景德路的罗马假日影楼订了一套婚纱照拍摄,但是后来与男友分手了,她就想要找商家退款,找到门店后发现正在装修,过后辗转才找到该店在虎丘的一个拍摄基地,与负责人沟通后对方拒不退款。5月29日,双方当事人来到区消保委进行调解。
    姑苏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查看了杨小姐带来的拍摄协议,发现拍摄总价为4000元,门店收取定金2000元,根据《合同法》,定金不得超过总价的20%,显然门店应将多收部分返回。但是门店经理反映杨小姐在约定拍摄前一天称身体不适拒绝前来,他们已经找好了化妆师、摄影师等,对门店也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最后双方协商一致,门店退还杨小姐800元。
    最近,类似这样的投诉消保委接触到好几起,退订婚纱照的、退订婚宴、婚庆的,特别是婚宴婚庆,本身价格较高,定金动辄几万元。区消保委提醒各位适婚男女,这类预定尽量少付一点定金,并且不要过早就预定,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唐唯 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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