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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7-11

相城法院司法建议源头防范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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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相城区金融监管局对相城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作出反馈,双方将合力对公司违法放贷等行为进行惩治,截断其发展为非法集资的可能,实现源头治理,降低金融风险。
    2018年8月以来,苏州融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相城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1起,该院经审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发放贷款的金融许可,其行为属于非法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发放小额贷款。法院认为,该公司试图通过诉讼程序,使法院成为其讨债工具,遂形成情况反映报送至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
    审理中,该院确立了相关民间借贷行为应认定无效的裁判标准,截至目前已结案66件。其中判决21件,判决后原告未上诉,另40件案件原告主动撤诉,批量案件得以快速处理。情况反映发出后,该公司未向该院起诉其他案件。
    企业从事违法放贷业务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甚至可能牵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取银行资金后高利转贷等犯罪行为,引发“校园贷”、“裸贷”等社会问题,必须依法治理、及时取缔,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行为发生。
    该院及时向相城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依法处置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加强合法放贷机构的金融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和违法信息传播控制,对违法放贷行为的危害进行宣传引导。
    相城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收到司法建议后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区税务局对案涉公司展开调查,对企业进行工商列异;赴法院对案件所涉被告进行年龄等基本情况的筛查,排除了“校园贷”等社会危害性严重的情形,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法院。 (黄伟 丁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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