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开始实施。最近,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帮助电动自行车行业从业人员理解、执行新国标要求,举办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活动,特邀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学检验部主任王猛猛作专题讲解,园区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单位60余人参加活动。
宣贯会上,王猛猛解读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介绍了电动自行车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具体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市监干部现场发放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拼装。
宣贯活动加深了辖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从业人员对新国标和3C认证管理的认识。该局将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对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进一步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顺利实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余丽婷 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