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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08

苏州楼市限购限售再升级:

市区范围内新房3年 二手房5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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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政府日前出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自25日起,从用地出让、居民购房、住房转让、信贷税收四方面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

    限购方面,苏州市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限售方面,苏州扩大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即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 含已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苏州市还提出进一步加强用地出让管理和住房信贷税收管理,加大土地供应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同时,加强房地产信贷宏观审慎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合同监管和税收征管等。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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