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新分局为保证辖区幼托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幼儿饮食营养健康,确保幼儿舌尖上的安全,在前期对幼教机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14家幼托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就用餐服务问题集中约谈各机构负责人。
约谈通报了前期检查情况,要求各幼托、教育机构提高食品安全认识,提供集中用餐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外购食物的应当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高、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双方签订供餐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外购预包装食品的,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不能即时分发的,应当按贮存要求保存。
约谈会上,与会幼教、教育培训机构还签订了承诺书。下一步,该分局将继续对辖区幼教、培训机构进行跟踪检查,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将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黄霈 啸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