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起施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查刷单假评论 将对“网红食品”加强监管地铁内不得进食,电子设备不许外放声音原久泰商厦一楼至三楼秋季丝绸面料 丝绸服饰展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11-07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严查刷单假评论 将对“网红食品”加强监管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通报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相关情况。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三部门将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对于近年来热度爆棚的“网红带货”和“网红食品”,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将,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并要求电商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在出席发布会时表示,一些食品、餐饮品牌在网络推广中,借由口口相传、人人转发而获得迅速传播,很多不知名的商家和商品,往往能异军突起,收到意想不到的营销效果。对于“网红”市场的兴起,杨红灿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对正确的使用网红途径做宣传是不反对的。但是,其中,一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思想”,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太重视商品质量。甚至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

    另有媒体报道称,“网红”“带货”存在虚假宣传泛滥,产品质量不过关、直播数据造假成灾,暗藏灰色产业链、付款方式随意,退换货维权难等几大“坑”。且消费双方通过微信等方式私下交易,一旦产生纠纷,后期退换货无法保障,投诉维权将面临困难。此外,专家还表示,部分商家通过短视频等方式卖出一批劣质产品后便会将产品下架,以防消费者“找上门”,同样给维权造成困难。

    杨红灿表示,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对受众广泛的食品,监管部门将进行重点排查,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手软。对有问题、有隐患的食品予以及时曝光,从而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心中有数,放心安全地享用美味。 (来源:经济日报)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