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最近,《苏州工业园区关于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从加大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和优化企业服务营商环境四个方面落实15项惠企政策。
在加大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园区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尤其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确保企业贷款余额不下降、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采用无还本续贷方式为企业续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设立3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池,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金融产品、贷款风险共担的模式服务园区企业,并将园区鼓励发展行业中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池补偿范围,撬动更多金融机构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设立5亿元园区转贷基金,加快搭建企业与银行机构间的信贷合作周转平台,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周转压力。
在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方面,《意见》明确将通过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全力落实税费优惠、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多种方式,全方位落实到位。对承租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用房,且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自2月份起,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鼓励民营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参照国有企业做法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企业申请延期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解企业当前困难。缓缴三项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涉及资金约40亿元。
(苏宣 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