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苏州市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行动方案》。《方案》指出,苏州市要努力使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结构更加合理、环境更加优化、供给更加丰富,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到2022年,苏州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达到6900元以上,年均增长9%以上,占消费支出比重达到15.5%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速年均达到10%,努力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方案》提出了8大项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举措。扩大消费有效供给:打造一批原创文艺精品,引进一批国内外精品演艺项目,增加参与式、体验式文旅融合消费项目,开发具有苏州特色的文创产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出消费惠民措施: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高雅艺术等演出门票实行折扣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文化景观、书城书店、艺术培训、旅游度假、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消费信贷业务;培育消费新兴业态:着力发展商务会展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康养旅游、水上旅游、网红影视取景地“打卡游”等新业态,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旅游消费业态;提高消费便捷程度: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改造,提升文化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强化智慧景区建设。《方案》对促进假日和夜间消费方面,重点在交通、“姑苏八点半”夜间经济提出了要求。到2022年,建设1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成2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同时,《方案》在提升入境旅游环境、推进消费试点示范、规范市场监督执法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加强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理论研究,指导创建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