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苏营商联办函【2019】1号)相关要求,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情况被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截止目前,太仓市29个成员部门中有28个部门向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提供涉企信息27170条,比2019年下半年通报的5个部门,增加了23个,部门覆盖率为96.55%,已超出去年全省县区级的最高覆盖率(93%)3个百分点,平台运行情况有了明显提升。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认真发挥牵头职能作用,对照考核评价方案要求,积极理顺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各部门加强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运用。
该局对去年机构改革后的成员单位名单进行了重新调整,由去年39个部门调整至现在的29个部门,确保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20年2月21日,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成员单位全面完成涉企信息归集,将2019年1月1日以来产生的涉企信息补录至平台,对于新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及时录入;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使用平台开展双随机工作,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2020年4月9日召开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要求,并开展了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操作培训。参照省和苏州市相关做法,每季度定期对各部门平台运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4月2日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对2020年第一季度平台运行情况已进行了通报。对照省营商环境考核方案指标,5月7日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详细明确了平台运行具体的考核指标、考核标准、考核依据和考核方式。
(潘建斌 希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