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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期:第1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7-27

最高法:全面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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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徐家新表示,要全面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发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扭转法官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的被动局面,为广大法官创造一个安全、顺心、和谐的工作环境。
    徐家新在第一届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表示,一段时期以来,暴力侵害法官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已经危及法官的生命。各级人民法院要畅通法官权益受到侵害的救济渠道,着力解决“当事人违法成本过低、法官救济成本过高”的突出问题。
    徐家新说,各级人民法院要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权益保障规范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进一步丰富、拓展法官协会的职能范围和工作领域,建立起“应急处置、调查取证、依法惩处、跟踪反馈”的全流程处置工作机制。
    他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风险预防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当事人入院安检制度,实行办公区与审判区隔离,明确法警在维护法庭秩序,保证法院办公秩序,保障法官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职责,着力提高法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完善法官风险评估机制,对承办矛盾纠纷大、涉及人数多、对立情绪严重、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等高风险案件的法官,实行重点保护。要建立法官申请保护制度,特殊保护方式可包括必要时由司法警察提供24小时保护或持续保护。对于经常冲闹法庭、扬言威胁法官的有关人员,必要时应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联防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治安保卫工作。
(编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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