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网红“猪小屁”被商家侵权,其著作权人将商家告上了法庭。近日,苏州吴江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抖音界的红人“猪小屁”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被告商家自知理亏,在接到应诉通知后即与法院联系,在法院的协调下,该商家与原告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
原告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原创轻内容产品研发、生产及IP经营的公司,旨在做年轻人喜欢的IP生产平台,旗下拥有“当时我就震惊了”、“红鹤笔记”、“猪小屁”、“大爱猫咪控”、“黄一刀有毒”、“吃喝玩乐在北京”等超过100个IP,覆盖3亿年轻用户。原告旗下的IP矩阵在知名音乐创意短视频社交软件“抖音”平台的粉丝量超过1000W,而以“猪小屁”系列美术作品为元素创作的视频,上线50天,即涨粉200万。截止目前“猪小屁”在“抖音”的粉丝已高达千万,获赞7435万,受到了千万粉丝的追捧。
被告某商家在电子商务平台“天猫商城”开设了店铺,主要销售服饰类产品,在店铺中销售了使用“猪小屁”系列美术作品的侵权产品。该商家在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后,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主动与原告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赔偿款项,并及时支付了赔偿款,最终原告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游佳 姚燕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