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苏州市吴江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布《关于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的意见》,全国首创建立破产司法联动机制,共同规范破产审理活动,有效化解企业破产难题,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吴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有顺介绍,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吴江法院以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建设,有力促进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水平,破产案件受理、审结数量均居全省法院首位。《意见》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位,区法院依法独立行使破产审判权,区检察院对区法院破产审理活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区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破产程序中恶意逃废债等涉嫌犯罪的行为,区司法局、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对律师、法律工作者、鉴定人员、公证人员等执业活动的管理。公检法司将畅通信息交流,共享企业破产信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破产程序协作配合开展情况,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共同落实稳控责任。
据介绍,区检察院将协同区法院推进相关单位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企业财产解除保全措施,推进税务部门税收政策落实,加强审计、税务、律师等行业主管部门法律监督,推进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及其他登记事项等,同时支持区法院在“预重整”“合并重整”、个人债务清理等破产工作中的探索创新。
(潘志明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