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吴江法院坚持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借助与区政府、检察院建立的“六稳六保”府院联动机制,采取暂时性替代执行措施,帮助一家被执行企业顺利获得贷款展期,渡过资金危机,以实际行动回应了辖区中小企业的司法需求。
大江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营化纤织物、丝绸面料、服饰生产销售,因联保互保涉及诉讼,在法院有多起执行案件,名下房地产均被依法查封。执行过程中,该企业如实申报财产状况,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与各债权人进行磋商,陆续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并按期按约履行协议内容。执行工作有条不紊,企业经营生产也逐步恢复。
然而,企业一笔抵押贷款即将到期,因名下土地被查封,该笔贷款无法获得展期。虽然贷款到期前,企业积极与各债权人协商,并且取得大部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但由于涉及债权人较多,部分案件仍处于磋商阶段,部分资产处置程序未完结,无法及时获得所有债权人的书面申请。
眼看企业将再次陷入困境,承办法官主动联合辖区政府开展实地调查,调查核实企业的诚信程度、生产经营能力、企业用工等情况。企业也向法院提出暂时性采取替代执行措施申请,并承诺在解封期间,配合法院和政府加强资产监管,不转移任何资产,不设置新的权利负担,同时承诺不增加贷款额度、不增加抵押金额。
辖区政府在认真核实企业相关情况后,出具审核意见,同时协助做好沟通协调和监管工作。法院再次对案件情况进行审查,经查被执行人具备正常生产经营能力,并且具有良好诚信状况,符合府院联动机制要求,在确保被查封、冻结财产安全前提下,暂时性采取替代执行措施,嗣后再恢复原执行措施。替代执行措施实施过程中,由区检察院全程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文中公司为化名)
(黄云斌 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