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两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案件审理中发现吴江地区有5所中、小学校存在安全漏洞,使得针对校园的盗窃行为频频得手,致使学校师生及公共财产遭受损失。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院针对这5所学校的管理漏洞分别发出司法建议书,帮助他们在安全防范上“亡羊补牢”。
上述两起盗窃案,一起是一人独自作案,一起是团伙作案。其中独自作案人陈某是贵州人,小学五年级时便辍学随父母到吴江生活,由于是未成年人,喜欢到中、小学附近闲逛,闲逛中发现附近两所学校的安全警戒稀松、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便心生偷盗之念。2016年上半年,陈某先是采用翻墙方式进入某高中教室,窃得学生的现金百余元及书包、围巾等物品。不久后,他又采用同样方式进入另一中专学校内,窃得教室及办公室内师生的现金3000余元及手机、充电宝、鞋等物品。
另一起盗窃团伙作案人王某、杨某、张某等,也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辍学后在社会上游荡的,同样混迹在中、小学附近,并在偶然的机会成为朋友。他们平时在一起玩乐需要钱,便起了偷盗念头,在寻找作案目标时自然首先想起比较熟悉的几所校园。他们发现有三所学校安全防备差、师生防范意识也较低。今年4月初,他们连续对三所学校作案,以翻墙、撬窗入室的方式窃得现金1300余元及价值2.4万余元的相机、移动硬盘等物品。
法院在审理两起案件时发现,上述5所学校在校园安全防范方面存在制度缺失,包括门卫制度执行不力,对进出校区的可疑人员、车辆等盘查、登记不到位;保安巡查频度低,使得窃贼毫无顾忌地翻墙、撬窗入室盗窃;校园内缺少照明、监控设施,致使校园存在监控盲区。另外,这5所学校的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在办公室、教室内随意放置现金、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使罪犯有可乘之机。
发现这些问题后,吴江区法院针对5所学校的安全隐患制定出弥补漏洞的司法建议书,提醒学校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同时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教育。 (吴一非 任鸿葛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