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最新动态:昨晚九寨沟发生7级地震,今早新疆发生6.6级地震。苏州旅委办公室启动了应急预案,并及时汇总了在震区的苏州游客情况。一、苏州游客在九寨沟人数1355人,(不一定都是苏州籍,如苏州同程旅游组团赴九寨沟的游客达913人,但苏州籍游客仅191人,含苏州出发),目前掌握情况为安全;二、苏州游客在新疆的团队数有7个团,98名游客,目前掌握情况为安全。
国家旅游局发布一级安全提示,提醒游客近期暂勿前往九寨沟地震灾区旅游,要求旅行社停止组团或者带团前往灾区,并组织已在灾区的旅游者尽快撤离。
为保护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旅游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地震造成的损失,有关方面制定了关于地震影响旅游合同履行问题的法律指引,以供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参考。
本次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次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是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行社与旅游者如何应对?
《旅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因此,地震发生后,旅行社的首要工作是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妥善安排旅游者,尽最大能力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这不仅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也是旅行社作为经营者应尽的社会责任。
旅行社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后,紧随的问题便是旅游合同变更与解除问题,是调整行程还是提前返程?因地震影响导致后续安排具有不确定时,旅行社应当按照多数旅游者要求安排,旅游者应当听从、配合旅行社的安排。旅游者如对旅行社的安排存在异议,可以在回程后解决。切记不得为一己私利,采取不理性手段,过度维权,否则害人害己。《旅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近期赴九寨沟旅游团如何处理?
首先,是变更合同。采取延期出行、更改行程等方式,并协商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双方的损失;其次,是解除合同,以减少损失。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及时停止订购或取消机票和酒店房间、及时通知地接社取消委托事项,尽量降低旅游者损失。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因此,若解除合同时,旅行社尚未产生相应的预订酒店、机票、地接等费用的,则应全额退还旅游者已支付的旅游费用;若旅行社已经产生必要费用的,则旅行社应保留好支付费用的相应凭证及合同,并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目前,苏州市旅行社组团的游客正从九寨沟震区有序撤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