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一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起诉讼。近期,江苏苏州吴江法院便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通过两地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19年6月,吴江某信息公司与四川某光纤公司因60吨光棒采购事项签订《销售合同》一份。合同履行期内,四川公司仅向吴江公司采购了20吨不到的光棒。今年9月,吴江公司起诉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四川公司按剩余采购量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而四川公司则以疫情为由起诉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要求延长合同履行期并降低光棒采购单价。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震泽法庭进行调解,希望促成双方和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案件始终难以调解。
11月4日,案件处理迎来了新曙光,四川南充顺庆区法院法官杨旭及其法官助理来到吴江法院震泽法庭,就案件相关细节与震泽法庭法官展开研讨。双方法官一致认为,为快速化解纠纷、最大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给双方企业带来更多损失,调解是本案最好的处理方式,两地法官当即决定联合调解。翌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按约来到震泽法庭,调解工作随即展开。因双方当事人对履行方式的分歧较大,震泽法庭法官着重为四川公司分析本案所涉及的主要争议焦点及法律后果,顺庆法院法官则向吴江公司分析其目前降低损失的最好途径。期间,调解场所从审判法庭换到了会议室,从“针锋相对”到“面对面畅聊”,双方情绪明显缓和。时至中午,四川公司同意支付违约金,吴江公司亦愿意适当降低违约金标准,双方期待金额虽有较大差距,但均表示愿意进一步协商。当天下午,双方再次来到震泽法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拉锯,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四川公司当场支付违约金,吴江公司亦申请解除对四川公司的财产保全,两起案件至此圆满解决。
此前,吴江法院多次协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联合开展调解工作,顺利化解多起跨域纠纷,但与相隔千里的法院携手化解纠纷尚属首次。 (张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