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苏州市赴上海举办长三角一体化对接说明会和城市推介会,推介会上,90个专项合作和项目合作协议签约,涉及政务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协作、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市场开放以及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等领域。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许昆林,上海市副市长彭沉雷在对接说明会上致辞。
会上,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曹俊山与苏州市医疗保障局长陈建民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化沪、苏两地医疗保障合作交流,促进两地医疗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本次城市推介会上,双方就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服务上海、协同发展,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框架协议。合作内容
合作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医保一体化建设
双方协作推进示范区医保五个一体化(信息一体化、服务一体化、保障一体化、共享一体化、管理一体化)建设试点,推动探索示范区内“区域就医免备案、经办服务一站式、结算项目广覆盖、网上医院互联通、异地审核协同化、医保目录逐步统一”,力争在示范区内率先实现医疗保障领域同城化。
持续拓展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覆盖范围
双方共同、持续扩大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覆盖面,为两地异地就医人员提供更便捷的联网结算服务。
双方的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持续拓展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医疗机构。
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故障快速处理机制
双方建立沪苏异地就医故障快速处理工作小组,对两地异地就医过程中出现的结算故障及时沟通、快速处理。
开展异地就医欺诈骗保案件查处协作
探索构建两地费用联审互查机制,开展欺诈骗保举报线索协查工作。
深化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交流
双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交流渠道,加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开展过程中的业务交流,互相借鉴、协同发展,共同为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提供长三角经验。
共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双方加强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业务交流和政策协同,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朱佳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