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医患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医疗技术水平和潜在风险等因素,医患纠纷始终难以避免,近年甚至出现了谈医患色变的现象。当医患纠纷难以解决时,一部分患者就会选择诉讼方式解决。近日,相城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一起医患纠纷,从组成双方调解到达成调解协议仅用时三天。
原告某女士在某医院中医针灸科接受针灸治疗,每天一次,疗程为五天。可当某女士第三次针灸结束后,感到右侧胸痛、起身困难。后在体检过程中查出气胸。某女士怀疑是针灸所致,遂在医生的安排下在该医院其他科室接受气胸治疗。治疗结束后,某女士与医院沟通,认为是医院针灸操作失误导致气胸,给自己造成了人身损害,要求赔偿。而医院方认为导致气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某女士生活中也存在爬山等可能导致气胸的因素。双方意见难以达成共识,于是某女士到相城法院起诉。
为了帮助当事人高效解决纠纷,案件首先进入到诉前调阶段。法院安排了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许玉良和徐国芬对案件进行调解。两位调解员根据各自所长,在了解双方意愿后,采用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
徐国芬针对某女士及其律师进行劝解,指出由于某女士在发现症状后未及时进行鉴定和检查,可能导致后期鉴定困难。加之鉴定周期较长,会产生相应的鉴定费用。同时超出诉前调时间段,转为立案会产生相应的诉讼费用。许玉良作为相城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则利用自己丰富的医疗知识和医患纠纷处理经验,站在医院的角度,对医院进行动之以理的劝解。最后,双方坐在一起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共识,签署调解协议。 (居丹丹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