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第三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向上向善 勇争一流吴江法院2020年工作纪实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善意执行化解外贸民企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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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第1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14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善意执行化解外贸民企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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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近日,园区法院对被执行人暂缓实施强制措施,妥善化解了一起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

    2019年,三石公司(化名)与二火机械公司(化名)签订买卖合同。因三石公司未能如期支付货款,被起诉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三石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等合计两百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三石公司仅支付了110万元,二火机械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三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法院说明了情况并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对其暂缓实施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原来,被执行人与不少外贸客户存在合作关系。由于国外新冠疫情肆虐,很多外贸客户不能正常复工复产,造成三石公司经营困难,生产订单大幅减少,货款无法及时回笼,所以未能按期支付申请人全部货款。

    同时,被执行人作出了分期付款承诺:在2020年9月30日支付30万元,10月30日支付40万元,尾款在11月底全部付清。被执行人三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表示愿意以其个人财产就本案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承办人仔细审查了被执行人提交的相关合同,并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考虑到被执行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状况,且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积极配合执行并提供担保,法院依法审查后暂缓对被执行人实施执行强制措施。

    2020年9月底,被执行人按承诺主动支付了30万元执行款。随后,在10月底、11月底,被执行人均按承诺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将协商确定的尾款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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