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本是件高兴事儿,但是小王却很是糟心,小王称:“开发商设计空调机位置时都是两家共用,由水泥隔层分为上下两部分,我们家室103室使用隔板下部空间,我们隔壁邻居104室使用隔板上部空间,现在104室装修的时候将我们家的空调机位占用了。”为此,小王将邻居小李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小李将空调移机。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于这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进行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小王的诉讼请求。后小王不服上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依法驳回上诉。
为空调机位两邻居起争端
经查,2019年3月23日,小王与小李的丈夫对两家共享的空调机位进行了现场实地勘察,并对小李一家使用下部空调机位进行了初步磋商。2019年3月24日,原告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投诉“客厅空调外机位置共用的隔层被104业主砸断”。物业服务中心确认该情况属实,并于次日向被告开具《整改通知单》,要求被告恢复隔层。后在物业协调下,2019年3月29日,原被告双方约定,小王家预埋3匹变频铜管的费用小李承担一半;万一后期由于预埋的铜管产生空调的质量问题,小李协助检测维修,需要小李家中央空调移机,产生的费用由104承担。
小李家在空调机位下方安装了空调,并为原告预埋铜管、安装支架。同时,小李的丈夫将现场照片发送给小王,并告知小王共计花费800元,希望按约各自承担一半。小王看到照片称,铜管安装在外面太丑了,拒绝支付相应的费用,并将小李起诉至了法院。
庭审中,小王家的空调安装师傅到庭称:“我们本来3月份就能装好小李家的空调,就是因为他们俩邻居协商需要为小王家预埋铜管才拖延到了4月份,铜管和支架都装好了,正常三匹空调都可以装进去的。”二审中,小王正常安装了自家空调外机。
相邻关系应以互利互便为原则
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本案中,双方虽未对于空调机位使用位置进行明确约定,但是双方磋商过程及被告方为原告方预埋铜管来,双方实际约定系被告方使用下方空调机位,原告方使用上方空调机位。同时,从实际情况看,小李家现有空调外机并不影响小王家空调外机的安装,且双方约定仅在空调质量出现问题时,小李方具有移机的义务。故,法院认定被告小李无须移机,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师永义 刘琼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