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2020年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某公司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发布虚假广告案”成功入选,为苏州市唯一入选案例。
本次最高检等三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覆盖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多个领域,包括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假烤鸭”、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等。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为不合格化妆品案,经查实,某公司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2506盒,合计金额34.83万元,且销售过程中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最终受到罚款94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该案件以“行刑衔接提前介入、远程办案取证、说理执法充分”等多项特点成功入选典型案例,体现了园区市场监管局近年来在食药安全治理、违法行为打击、行政案件质量提升等多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努力,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因地制宜、加大协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付群 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