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审结的7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中,苏州吴江法院首次采用“表格式”裁判文书的方式,简化说理过程,列明裁判要素,实现裁判文书“简案简写”。
据了解,这些案件都是简单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整个庭审过程简洁清晰,合议庭当庭作出了宣判,并制发了“表格式”判决书。在“表格式”判决书中,将整个文书分解成“当事人”、“基本案情”、“诉辩意见”、“本院认定”等若干个板块,每个板块又细分为若干个子项目,承办法官按庭审查明的情况将内容填入相应的表格,使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跃然纸上,判决结果一目了然,使得当事人能够迅速了解案情经过,得知判决结果。
据该院审管办负责人介绍,“表格式”裁判文书是为适应案多人少的现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效率所作的有益探索,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重要举措。此类文书可简化说理过程,条理清晰,言简意赅,还有助于当事人理解裁判结果。该院还将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物业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中采用令状式、要素式裁判文书,进一步通过改革裁判文书的方式,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游佳 陆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