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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期:第2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1-02

太仓房产交易中出现的新“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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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房,签了合同,才发现是没有入户、上学等政策的酒店公寓;二手房交易后,到手的发票金额却比成交价低了太多……
    近来一段时间,太仓市房产交易方面纠纷出现一些“新特点、新情况”,受到越来越多市民关注。不少市民在买房时通常只注意价格和区位却忽略了其它要素,匆忙购房交易之后,往往引出各种麻烦。
    房产交易涉及产权、学区、价格评估、中介等多个方面,专业性、技术性强,信息不对称特点突出,一些机构和个人由此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购房者对实际情况不熟悉等弱点,欺骗购房者。
    酒店公寓尚无对应学区
    酒店式公寓项目是伴随房地产限购政策兴起的新产物。和住宅相比,在同地段、同样是新房的情况下,酒店式公寓售价更低,吸引不少市民目光。一些市民购买酒店式公寓作为投资,一些市民则用来自住。
    在这一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并没有完全尽到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导致部分购房者只看到低价,房子买到手后才发现,没有落户政策。“酒店式公寓的土地性质仍然是商业用地,暂没有落户政策,没有对应的学区。”业内人士提醒,购买酒店式公寓用来自住的市民应该在交易前详细了解酒店式公寓的产权年限、所享受的配套设施、户籍、教育、物业费等情况,即使用来投资,也要关注一下此类商办型物业的交易税费情况,注意长远风险。
    中介暗箱操作赚差价
    眼下,二手房销售热度不减,给良莠不齐的中介市场带来不少诱惑。一些房产中介公司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不当牟利。
    前段时间,一对上海中年夫妇在浏河看中一套商住房,在没有与房东见面情况下,中介公司开出全包拿产权证55万元的一口价,包括过户税费等。随后,夫妇俩与中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46万购房款打入中介公司账户,约定余款在产证办好后交付。可是,两个月后,夫妇俩来到浏河拿购房发票时,发现发票上开的金额只有28.5万元。原来中介公司交易的房价,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在夫妇俩与房东沟通后,才发现房东也只拿到了49万房款。按照中介公司佣金2%计算,中介公司多赚取4.5万元。夫妇俩要求按照房东实际拿到手的房价开具发票,目前该案例已在市消保委进行属地调解。
    太仓市消保委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已发生多起中介通过隔离买卖双方、隐瞒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私吞税费等进行非法牟利的案例。
    提醒:保存证据,及时维权
    购房交易金额大、周期长,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纠纷。无论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都要擦亮眼睛,多留个心眼。
    按照最新出台的《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在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中介机构不得通过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地产交易价格等信息来赚取差价、收受合同约定以外费用或其他财物。该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通过中介购房时,自己也应和房东做好沟通,并在交易过程中保存好微信、语音通话记录等相关证据。
    购房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人生大事。在购房前,市民应该做足功课,结合自身需求,作出最佳抉择。如果只是听信房产销售经理和房产中介的一面之辞,交易之后难免会留下缺憾。 (宋祖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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