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某来到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分局办理一家公司的设立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准备受理并录入相关材料时,发现任某已被列入江苏省工商系统“委托代理人黑名单”,随即告知任某,根据规定不受理其材料。这时任某急得不知所措,匆匆来到作出列入的办案单位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分局询问究竟。
二分局相关工作人员接待了任某,并出示任某以前在二分局代理某有限公司设立提供的材料及此虚假材料的鉴定报告。任某此前在二分局为某有限公司设立提供的材料中有一份房产证复印件,此证件经过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鉴定,其房产证编号、产权人姓名及房产地址均对应不上,实属伪造。二分局根据2017年4月施行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修改稿)》第八条第(一)项“企业申请人或登记委托代理人制作或参与制作虚假材料的”,将任某列入“委托代理人黑名单”。这样,任某受到自列入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担任委托代理人、无法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惩戒。
任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恼。分局工作人员就任某的失信行为,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希望他引以为戒,吸取教训。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准入门槛的降低,相城区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在申请登记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截至目前,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5人6批次列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委托代理人黑名单”,原因都是房产证造假。该局将继续强化黑名单管理制度,不断向不良信用记录者“亮剑”,遏制虚假登记现象。 (严怡婷 潇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