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金乡邻,银亲眷”,可见近邻有事相互帮助最为方便,倘若邻里关系出现问题,真是让人寝食难安,而房屋装修往往是引发邻里纠纷的导火索之一。近日,常熟法院法官走进社区,妥善处理一起邻里关系纠纷。
张某、吴某夫妇和施某分别居住在某居民楼的二楼和一楼。2017年8月,因施某家装修阻塞了张某、吴某夫妇家的下水管道,张某、吴某夫妇一纸诉状,将正在装修房屋的施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修复管道、拆除院子里搭建的小屋、赔偿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被告施某辩称,他在自己家院子里搭建的附房,原告家的下水管道通过自己家的卫生间排放是两家多年前就商量好的,原告也有遵守相关约定以及不影响他人使用房屋的义务。今年7月份,原告曾故意在房屋内洒水,造成被告新装修的房屋吊顶墙面地板多处受损,原告也应该赔偿这些损失。因原、被告争执不下,双方庭前和庭审调解均未成功。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实地勘察现场,组织原、被告一起到当地社区办公室进行调解。“大家都是几十年的邻居,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搞得这么僵,不仅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还让街坊邻居议论。俗话说得好,远亲还不如近邻嘛!”在法官和社区干部的调解下,被告最终认识到因为自己装修房屋给老邻居带来了不便,便主动保证一周之内完成房屋装修,将原告排水管道恢复完好并承担相应费用。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今被告已履行约定,双方心结就此解开,老邻居握手言和。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