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吴江法院接到人保财险吴江支公司反馈,该院首笔执行救助险款项4万元已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
该院首笔执行救助险救助对象丁某一家,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受害人的家属。2009年3月,丁某妻子陈女士因交通事故死亡,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张某赔偿丁家各种损失27万余元,但张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直未能有效执结。丁家八旬老母、未成年女儿及久病的丁某,全靠其母几百元的退休金维持生活。2017年11月,丁家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受理核实后,决定通过执行救助险予以救助。
执行救助险是该院在全国首推的一项司法救助措施,用于帮助身陷贫困或濒临贫困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与传统司法救助相比,执行救助险通过引入保险杠杆效用,可将救助金放大1.3至1.5倍,让被救助人获得的救助金额有所提高,帮助更多被救助人获益。同时通过保险公司完善的网络对申请救助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对救助款发放后的情况由保险公司回访核实,保证救助真正落实到位。 (任鸿葛)